普通法婚姻在俄克拉何马州

当法案HB1455在2005年没有收到俄克拉何马州参议院的听证会时,俄克拉何马州禁止普通法婚姻的法案就此消失,俄克拉荷马州习惯法婚姻的有效性争议仍在继续。

俄克拉何马州普通法婚姻的五个要素

  1. 这对夫妇不得不同意成为夫妻。
  2. 这对夫妻有永久的关系。
  3. 这对夫妇有独家关系。
  1. 这对夫妇一起生活,如同夫妻一样。
  2. 这对夫妻公开认为自己是夫妻。

俄克拉荷马州普通法婚姻的争议是什么?

承认在98年1月1日之前在俄克拉何马州形成的普通法婚姻 。 国家法律与法院判决之间的冲突超过了1998年1月1日后形成的普通法婚姻的有效性。

标题43,OS,Sec。 1和Sec。 第7条规定,为了在俄克拉荷马州结婚,你必须持有执照,通过仪式进行婚礼,仪式必须在有证人和授权执行仪式的人面前隆重举行。

第43条第1款。婚姻是一种民事合同产生的私人关系,必须经合同主管缔约方同意并进入合同的缔约方同意,并且婚姻关系只能按照规定进入,维持或废止由法律规定。

标题43,第7-A部分。 所有婚姻都必须通过在至少两名成年人,合格人士作为证人,本州任何法院的法官或退休法官,或经任命或授权的传道人或福音传道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或隆重举行的正式仪式,牧师或其他任何宗教教会的尊贵人士,他或她所属的教会已正式授权或授权传教,或至少十八(18)岁的拉比。


资料来源:俄克拉何马州立法机构

争议的存在是因为俄克拉荷马州法院明显反对国家法律,俄克拉何马州的判例法普通法婚姻坚持了这一点。

俄克拉荷马州普通法婚姻的底线

共识似乎是普通法婚姻在俄克拉荷马州依然有效。

但是,鉴于俄克拉何马州普通法婚姻的有效性不确定,建议举行婚礼。